西安钓鱼论坛

    短信登录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西安钓鱼网手机版安装和设置钓场、渔具店免费申请地图收录欢迎加入西钓网微信群和QQ群忘记会员密码如何找回
查看: 1617|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钓鱼人,应该怎样上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5:1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说,大家都是因为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才有机会在这里见面。杀猪的、卖肉的、批发内衣的、制造原子弹的,一般不会上钓鱼网站。  有不少的朋友笃信缘分的可贵,也有许多人觉得缘分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值一提。我是觉得缘分难得,因为我自己就在上钓鱼网的两年多来,认识了天南地北的很多朋友;尽管大多数没有见过面,但都相互神交颇深。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他们有一天到我家来,我会热情接待;相反,他们也非常欢迎我到他们那边做客。  可见,我们上网不单可以交流钓鱼技术,还能够认识许多有同样爱好的人,从而获得友谊,甚至学到不少做人的道理。其实,网上什么人都有,小至平常百姓,大至高官政要,毕竟钓鱼的人不分行业不分国界;只要爱好钓鱼,就有可能参与进来。有时候,我们看见某个积分不多,回帖很少的人,却是现实中地位显赫的人物;有些人文章做的好做的多,也只不过是泛泛之辈。因此,以名取人,其实并不妥当。  很多人都认为,网络是虚拟的,可以不当一回事的去胡搅蛮缠。我觉得这种想法不大全面,因为网络非常广泛,网上什么东西都有,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有些东西可辨真假,有些东西雌雄难分。也许上当的人多了,便生出“网络是虚拟的”的想法。但钓鱼网站不是虚拟的,我们可以在这里真实地看到大家钓鱼的技术文章、图片心得,又有谁怀疑这些文章是杜撰的,图片是假的呢?  虚拟的不过是大多数朋友的网名罢了。无论是网名或是真实姓名,那只是代表着文章作者的符号而已,重要的是他所发的帖子有无意义,对大家有无帮助,那才是最要紧的。如果大家彼此有缘,给他发个站内短信,就有可能获得对方资料,成为朋友。  上网上的多了,很自然就遭遇网络争吵现象。其实网络争吵从另外一个侧面来讲,反映出这个网站的网民参与程度。有些网站人气较低,平时没几个人在线,你就是鼓励大家吵,都没办法吵起来。出现争吵的网站,应该说人气旺盛,日常参与讨论者热烈。所以说,有争论的网站才会发展,才会进步。  发生争吵的原因,常常是意见和见解有冲突的两个人;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会员对网站管理团队不满,有人挺身而出,于是引发了大面积的风波。网站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首先是考验着版主,其次是高层管理员。如果处理的不妥当,就会引起不良后果,极大地打击众人的积极性,败坏大家的交流情绪,最后导致一些会员黯然伤怀而离去。这就需要版主敢于承担责任,处理问题坚决果断,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管理员也应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一锤定音。总之,以德服众,始终是一个成功论坛的法宝。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会员,都应该竭力维护我们喜爱的网站的和谐与稳定;人与人之间,难免有摩擦、有分歧,我们不应该把论坛当做发泄脾气的场地,更不应该希望通过把问题激化,博取大家的同情。就算自己有天大的委屈,如果是因为激烈的争论最后夺得胜利,那也是以伤害论坛,败坏大家的交流气氛为代价。这样的胜利是不道德的。  上网,应该跟我们去钓鱼一样,把钓饵放入水后,静静地欣赏静静地等待;就好似我们坐在电脑前,静静地看大家的文章,静静地分析人家的评论;看到精彩的地方,我们应该感谢作者与众分享的无私精神;万一不堪入目,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一页翻过去,就象我们重新换上一次饵,微笑着等待下一个希望。

评分

参与人数 1鱼尾 +5 收起 理由
饿鱼头 + 5 支持楼主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8-11-10 16:02:1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新版主的沙发要一个不留~~: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藤椅
发表于 2008-11-10 19:01:04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啊!顶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8-11-10 23:32:43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好了!都说到人心里头去了!NS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马扎
发表于 2008-11-12 21:17:42 | 只看该作者
预祝论坛越来越红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报纸
发表于 2008-11-13 18:20:16 | 只看该作者
预祝论坛越办越红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9-5-14 18:0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11-10 21:58:55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11-11 20:36:04 | 只看该作者
好!顶一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11-12 17:13:09 | 只看该作者
好!顶一目。
野钓鱼鹰 发表于 2009-11-11 20: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广告投放|联系方式|免责声明|版权声明|网站留言|手机访问|小黑屋|西钓网

GMT+8, 2024-11-25 02:43 , Processed in 0.137361 second(s), 23 queries .

西安钓鱼网(西钓网) 版权所有

© 2008-2021 XAFISH.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