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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30日
预赛时间:2017年10月1日、2日、3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决赛时间:2017年10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赛事场地: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蒹葭湖(蒹葭湖北岸250米为比赛区域,钓位点对点距离2米,水深1.8米左右,野钓环境具体钓点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参赛福利:凡参赛选手凭参赛证件在赛事期间可免费入园。参赛选手当日可免费领取午餐一份(含一荤两素盒饭、矿泉水一瓶),比赛期间除午餐饮用水外,组委会提供每人饮用水两瓶。
比赛规则
1.钓具自备,预赛:手竿钓混养鱼,竿长限4.5米以下(含4.5米。),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决赛:手竿钓混养鱼,竿长限5.4米以下(含5.4米。),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赛前验竿,中途换竿需经裁判员同意,使用未经裁判员检验的鱼竿视为违规;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同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2.仅限使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一杆一线一立漂,且立漂全长不得超过0.5米;
3.钓饵自备,不准使用拉拉胡、毒饵、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添加物;
4.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水中抛放诱饵;
5.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钩、漂入水,违者取消比赛资格,由赛事组委会收回参赛证(报名费不予退还);
6.运动员应坚守自己钓位,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7.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执行总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钩提出水面,原地等候计量;记录单经本人和相邻运动员验证、签名后,成绩有效。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
8.比赛按规定时间统一换位,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
9.比赛中严禁喧哗,禁止在钓位上使用通信工具,如有事离开钓位通话;
10.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亡,则该鱼获不计成绩;
注:详细比赛规则以现场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及参赛办法
1.各地区钓鱼俱乐部(西安市钓鱼协会站点)报名,由各站点统一到西安市钓鱼协会进行汇总,报名确认以赛事服务费到账为准。联系人:吴昊天,联系电话:18629305873
2.赛事服务费:报名费每人200元,(含当日饮用水两瓶和午餐费用),参赛运动员往返自理。
3.报名后,各参赛运动员需如实填写年龄和健康状况,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所有参赛运动员于比赛当日早7:00-8:00携带身份证明及报名凭证,往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草滩门(西门)领取参赛证(迟到或未领取一律以放弃比赛处理,报名费概不退还)。
5.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种族、国籍不限。年龄在18-65岁,每日报名人数限100人,总计报名参赛人数限400人。(本次比赛以实际交纳报名费为准,口头报名无效,不支持现场报名。)
报名网点:
德德渔具 孟繁德 13689299908西安市连湖区永新路71号
渔具工坊 牛宏伟 13991178999 西安市含光北路162号
小勇渔具工坊 王勇 13488461895 高陵区二干渠财政局对面
家兴渔具 梁轶锋 13630288911 西安市金康路81号
玉良渔具 吴玉良 13891900622 西安市含元路9号
会友渔具 童晓东 13891980094 西安市公园北路花卉市场
顺水钓具 刘攀 15829688299 西安市灞桥区半坡路顺水钓具
好心情渔具 李秋云 15339104409 西安市公园北路花卉市场
渭南中逵俱乐部 李军需 18991632345 渭南市西二路北段
靖海渔具 杨晓芹 13659259198 西安市友谊西路边家村十字西南角
南山渔具弹弓俱乐部 王珂 15349221245 西安市长安区何家营十字北100米
成绩计算办法
每天预赛取前二十名获取参加总决赛资格,手竿钓混养鱼,分A、B、C、D区四个区,每个区取前5名,当天预赛共取20名获得10月6日决赛资格(决赛免报名费),预赛当天20名选手进行排序后选取前13名给予奖励,四天预赛共录取决赛资格人数80人,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钓鱼比赛奖项设置
预赛奖项(1日、2日、3日、4日),每日前20名取得6日决赛资格(决赛免费):
名次 奖金 / 奖品 名次 奖金 / 奖品
第一名 2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 200元
第二名 1000元 第十一名—第十三名 100元
第三名 500元
决赛(6日),奖励前10名:
名次 奖金 / 奖品
第一名 30000元现金+奖杯一座+奖品一套+证书一本
第二名 10000元现金+奖杯一座+奖品一套+证书一本
第三名 5000元现金+奖杯一座+奖品一套+证书一本
第四名—第六名 2000元现金+证书一本
第七名—第十名 1000元现金+证书一本
判罚条例
1,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选手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选手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主裁判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2,比赛中有使用锚钩或双尖连体钩、互相窜鱼、私带渔获等影响比赛成绩的;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破坏竞赛秩序的;不参加组委会明确要求统一活动、影响赛会组织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特别要求
1.参赛运动员当场比赛结束后自行清理垂钓区域内自产垃圾;
2.任何情况下禁止参赛运动员下水,如有违反取消比赛资格不计成绩,收回参赛运动员参赛证件,由安保人员请出园区,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进入园区非比赛区域严禁钩漂入水垂钓,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评比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4.严禁伤害园区内的野生动物以及破坏园区绿植树木,一经发现交园区相关部门按照园区规定从严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没收参赛证件并按园区有关规定处理。
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任何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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