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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精通《劳动法》的律师钓友?求帮助,求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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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4-1-10 10:52: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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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4-1-10 11:33: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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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4-1-10 11:58:04 | 只看该作者
只尊重法律法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任何法律都是双方面的,《劳动法》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是调节劳资双方矛盾的依据。企业侵权和过度维权都是不可取的。从所言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就是我上面说的结果。而且前提是你的举证必须合法有利,被采纳。
总的说来,既要保证劳动者权益也要促进企业的投资,创业。二者息息相关。试想,过分强调劳动者利益,那么谁还投资办厂?过分强调企业利益,劳动者生活难以保障,相反也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环境。
l就实践而言。过度维权可能较多一些。还有些人制造假证据维权触犯刑法.
目前,有些人既需要维护自己利益。又怀疑公正性。其实,当你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时,你要从自己的证据环节,程序环节多找问题。最后,调节好自己的心态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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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4-1-10 11:59:5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斑竹删了此贴吧!我们毕竟是以鱼乐为主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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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4-1-10 12:04:24 | 只看该作者
话说,法院对于劳动者的支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举证义务小些,对于法人举证义务貌似要多。法院给劳动者定性就是谋生,对于法人公司等定义是解决了温饱问题,制造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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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4-1-10 12:07:43 | 只看该作者
乐在水边 发表于 2014-1-10 09:33
劳资双方都要学会感恩。不要说你给老板挣了多少钱你挣了多少,那也是你同意的,要不是你朋友也不会干这么多 ...

我觉得没必要感恩,只不过双方在市场都有互相利用的价值。雇佣与被雇佣,都是考虑是否可以创造剩余价值么。感恩未免过了,现在都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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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4-1-10 12:08:47 | 只看该作者
小翅膀 发表于 2014-1-10 12:04
话说,法院对于劳动者的支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举证义务小些,对于法人举证义务貌似要多。法院给劳动者定性 ...

是的,但是,实践中证据的有效性分为三类,而不是二类。恰恰第三类是。。。一般获得支持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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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4-1-10 12:15:11 | 只看该作者
cxats 发表于 2014-1-10 12:08
是的,但是,实践中证据的有效性分为三类,而不是二类。恰恰第三类是。。。一般获得支持的很难!

他这边人数比较多,而且有多年的工作时间,他希望得到类似上市公司的辞退赔偿。在裁决中也是有先例的。工作时间比较长,人数比较多。我觉得最合适的就是走劳动仲裁,到法院这个过程。尽量的集合更多的人,把事情弄成群体事件,找一个律师,然后媒体配合,在年关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节点一并抄起来,胜算会大些。话说,感恩老板,我怎的不赞成,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都解放多少年了,还那么深的奴性,又不是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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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 12:27:03 | 只看该作者
小翅膀 发表于 2014-1-10 12:15
他这边人数比较多,而且有多年的工作时间,他希望得到类似上市公司的辞退赔偿。在裁决中也是有先例的。工 ...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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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4-1-10 13:31:18 | 只看该作者
小翅膀 发表于 2014-1-10 12:15
他这边人数比较多,而且有多年的工作时间,他希望得到类似上市公司的辞退赔偿。在裁决中也是有先例的。工 ...

个体的劳动维权,不坚决赞成搞什么“群体”。所谓的给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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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4-1-10 13:52:1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好多内行说的法律条文我觉得肯定是没问题的,楼主说你看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也没法反对,问题是中国的法律本身就是让人爆粗口的存在,执行层面更是笑话百出,黑幕、暗箱操作更是常态化的存在。老板也许不是好东西,难道zf、律师、公检法就都是值得信赖的“人民公仆”?楼主要是觉得自己能够“讨回公道”,不管用什么方式我都赞成,52楼的哥们说的很现实,毕竟在中国就得这样。只是楼主觉得自己应该拿到两年以上工资作为补偿,我觉得过程一定会非常艰辛和漫长。甚至极有可能得不偿失。
第一,帮你的人没有一个是免费的。
第二,这个圈子你以后还混不混,没有哪个老板会赞同你的行为,中国毕竟是重感情的民族。
第三,对于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否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毕竟老板比你有钱,人脉应该也不会比你差。

起码这三点考虑清楚,不要意气用事。
中国为什么有那么多自认倒霉和事不关己的思想和行为,这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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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 14:47:33 | 只看该作者
灞河锦鲤 发表于 2014-1-10 13:52
楼上好多内行说的法律条文我觉得肯定是没问题的,楼主说你看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也没法反对,问题是中国的 ...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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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4-1-10 15:28:4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别说圈子了,14年才是真正的经济寒冬。混不混都有产业升级呢,升级以后劳动保障要和国际接轨。真正你告了不说又有谁知道,我以前有个同事上访被跨省,后来回西安,还是喝多了说的,才去百度看的视频。最后才知道这同事牛B。  自古熙熙攘攘皆为利来,你能带来利益,就有人和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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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4-1-10 15:30:12 | 只看该作者
顺便说句,你要精确核算的是,老板的行贿成本,现在改革了,还反腐呢,行贿成本高了,不像以前了。算好行贿成本,去约你们老板谈谈吧,记得带上录音笔,整理好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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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4-1-10 15:34:42 | 只看该作者
钩o飘渺天下 发表于 2014-1-10 14:47
谢谢你!

http://xian.qq.com/a/20140110/010453.htm
民工讨薪被拘 18名公职人员被处罚   
现在政策环境不错,可以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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