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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电鱼等行为有法可依 [打印本页]

作者: 山水一天    时间: 2012-8-1 12:43
标题: 对电鱼等行为有法可依
 据渔政执法人员介绍,电鱼是非法捕捞作业中对鱼类危害最大的捕捞方式,对鱼类生存和繁衍构成灭绝性威胁,不但严重影响渔业产业发展,也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渔政执法人员将依照《渔业法》相关条款,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作者: 老玉米    时间: 2012-8-1 13:08
没用,中国什么法没有,关键是ZF部门不作为就没办法了。。。。。。。。。
作者: 老方丈    时间: 2012-8-1 16:57
没用,中国什么法没有,关键是ZF部门不作为就没办法了。。。。。。。。。
老玉米 发表于 2012-8-1 13:08
说的好。。。。。。。。
作者: 相当钓王    时间: 2012-8-1 23:08
过街老鼠,都没人喊打,结果只会让老鼠学会在街道散步!!!
作者: ys6622    时间: 2012-8-1 23:31
一次性筷子都杜绝不了,电鱼这种事,更没人管。NS27鄙视电鱼、网工……
作者: 匪兵甲    时间: 2012-8-2 00:06
楼主,给您讲个段子.蒙古国成立了海军,中国人很不解,问,你们国家又没有海,为什么要建立海军呢?外蒙古人回答说,你们中国不是还有法院吗。
作者: 匪兵甲    时间: 2012-8-2 00:06
楼主,给您讲个段子.蒙古国成立了海军,中国人很不解,问,你们国家又没有海,为什么要建立海军呢?外蒙古人回答说,你们中国不是还有法院吗。
作者: 灞桥---小高    时间: 2012-8-2 08:18
鄙视电工、网工..............................................
作者: 星游天下    时间: 2012-8-2 14:56
没用,中国什么法没有,关键是ZF部门不作为就没办法了。。。。。。。。。
作者: 末央一钓翁    时间: 2012-8-2 17:05
中国人有法院这话说的太好了,怎么有这么好的段子。
作者: fatwh    时间: 2013-3-20 18:52
要是出台个政策,收集有效证据,帮助有关部门,抓获电鱼人员。有关部门罚款金额按百分比提成,老百姓都把电鱼的灭了。通过曝光确凿证据,如视频资料等。也可监督有关部门不作为。还我们钓鱼人一片净土。
作者: 岸边静钓    时间: 2013-3-20 19:22
努力实现‘中国梦’!
作者: kingtd    时间: 2013-3-21 00:51
鄙视电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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