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钓鱼论坛

标题: 加急!关注我并且喜欢野钓的钓友务必请进……呵呵 [打印本页]

作者: 蓑衣    时间: 2011-12-28 13:12
标题: 加急!关注我并且喜欢野钓的钓友务必请进……呵呵
首先谢谢各位钓友持续关注我的帖子NS11
这段时间加我的钓友很多,给我留言的也很多,
因此和曾经是鱼,小桥流水两位高手一起开通此群204823658
便于和大家沟通交流NS15
今后坚定不移的为各位钓友开辟新的、好的钓点,以此感谢大家的鼎力支持!!!
最后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NS2
作者: 不骂人    时间: 2011-12-28 13:17
把小鱼放回去就行,,为你好
作者: 沣西钓翁    时间: 2011-12-2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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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蓑衣    时间: 2011-12-28 13:33
放回去就给留给电工了,我把小鱼都放美院湖里了,谢谢你操心啦!!!呵呵
作者: 沣西钓翁    时间: 2011-12-28 13:36
放回去就给留给电工了,我把小鱼都放美院湖里了,谢谢你操心啦!!!呵呵
蓑衣 发表于 2011-12-2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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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k677    时间: 2011-12-28 13:37
听“不骂人”的没错,还是放生吧。
作者: 蓑衣    时间: 2011-12-28 13:38
谢谢,真正了解蓑衣的钓友顶帖……呵呵NS2
作者: 梁山内部编号109    时间: 2011-12-28 13:42
自己心里都没有一杆秤,开辟那么多新钓点有什么意义。
作者: 刘大璨    时间: 2011-12-28 13:42
把你饵料配比敢公布一下吗?!!!!!!!!!
作者: 蓑衣    时间: 2011-12-28 13:44
NS4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咸吃罗卜淡操心了……而且这种人还不少……唉,无语,感觉这种人都不认识字似的……
作者: 曾经是鱼    时间: 2011-12-28 13:45
野钓是一种情趣,是一份快乐.欢迎加入(西安野钓交流群204823658)交流、野钓、分享信息。明年会根据鱼情搞野钓活动。
作者: 蓑衣    时间: 2011-12-28 13:46
我不敢,真的不敢,因为我不会和饵料NS26
作者: 拔丝鲤鱼    时间: 2011-12-2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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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渔鱼娱    时间: 2011-12-28 14:02
支持楼主;野钓应当建群,,,以区域,单位,钓法种类,亲朋关係,,,,,,,,,,等成立多个群体,因为野钓资源不受保护,易被电工,网民偷袭,因而伩息需要有一定保密性,不便上网公示,夲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宜群内或群与群之间电话联係,这样会好一些,当然根夲的办法还是希望有关部门立法,打击那些非法捕捞者;
作者: 蓑衣    时间: 2011-12-28 14:07
那就快快加群吧,呵呵
作者: 老哈三儿    时间: 2011-12-28 14:19
放回去就给留给电工了,我把小鱼都放美院湖里了,谢谢你操心啦!!!呵呵
蓑衣 发表于 2011-12-28 13:33


支持楼主!应该把公共场所的东西也拿回美院,省的被人破坏了。破坏公物的人可恶的很!我们应该坚壁清野,让他没什么破坏才对!
作者: 野钓山鱼    时间: 2011-12-28 14:24
加上了,顺便顶一目!!!
作者: 余渔鱼娱    时间: 2011-12-28 14:32
楼主,谢谢,知道了,,,,,,,,,,,,,,,,,,,,,,,,,,,,,,,,,,,,,,,,,,,;
作者: li123    时间: 2011-12-28 16:17
NS25..............................................................
作者: 左手传统右手台    时间: 2011-12-28 16:45
我已加入,群主你要多组织一下野钓活动!!!!!!!!!!!NS26
作者: 喜欢野钓    时间: 2011-12-28 17:22
我喜欢野钓,坚决顶楼主
作者: 老铁杆    时间: 2011-12-28 17:42
要多组织一下野钓!!!!!!!!!!!
作者: 爱情通缉令A    时间: 2011-12-28 18:44

作者: 蓑衣    时间: 2011-12-28 19:25
一定组织好大家,让大家玩美NS18
作者: 空军司令    时间: 2011-12-28 20:05
我喜欢野钓,坚决顶楼主
作者: 野钓qu    时间: 2011-12-28 20:11
………………………………………………………………………………
作者: 中医钓鱼    时间: 2011-12-28 21:12
支持楼主。。。。。。。
作者: 钓!钓!钓!    时间: 2011-12-28 21:15
说得好,顶一目......................
作者: 江边鱼翁    时间: 2011-12-28 23:10
看看.,.................................................................
作者: 阿牛啊    时间: 2011-12-29 00:28
支持,俺回头加群,很久没有去野钓了。。。。。。。。。。。
作者: 高高兴兴    时间: 2011-12-29 00:30
..................
作者: sanmaotage    时间: 2011-12-29 09:33
申请了好几次也么加成,咋整!
作者: chunyh    时间: 2011-12-29 09:36
顶一下,有这样的热心人大家应该支持,前面的回帖有些确实挺让人寒心的。有不同看法我认为可另发新帖阐述,在这儿泼冷水真没必要。好多老版主都淡出江湖了,其实鱼还钓,但就是不想发新帖,也有这一层原因。
    另外,我也想说一下对放生的看法。我们野钓的基本上都是鲫鱼,白条一类的常见鱼,一定强调放生我认为也没必要,这些鱼实在太多了。我自己是太小的放,差不多的都留下了(各位轻些),因为领导就喜欢吃这些小鱼。如果说是改善坏境,希望有志于此道的朋友多向**进言,我认为没有**行为,一切都是白搭(比如电,毒,炸等,包括垂钓地常见的满地垃圾)。
作者: chunyh    时间: 2011-12-29 09:37
**=ZHENGFU,直接写不让发
作者: 疯z钓鱼    时间: 2011-12-29 09:40

作者: 江南鱼    时间: 2011-12-29 11:38
给师傅,顶个满目!
作者: 大漂子    时间: 2011-12-29 12:47
淡定,淡定,一定要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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