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钓鱼论坛
标题:
国庆杀鱼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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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松
时间:
2010-9-30 20:19
标题:
国庆杀鱼秘笈
1.人多地方不去。
2.人多地方不去。
3.人多地方不去。
4.该用虫时别心疼。
作者:
哈松
时间:
2010-9-30 20:21
这么好的帖子没人顶!
作者:
钓友
时间:
2010-9-30 20:24
我顶。。。。。。。。。。
作者:
横刀啸天
时间:
2010-9-30 20:32
路过,帮顶,楼主说的太精辟了
作者:
小治
时间:
2010-9-30 20:34
路过,帮顶
作者:
不骂人
时间:
2010-9-30 20:35
这倒是经典。。还别说,杀鱼,还真是这么回事。。。
作者:
钓鱼老头
时间:
2010-9-30 20:36
楼主说的太精辟了
作者:
极限鱼乐
时间:
2010-9-30 20:48
顶.........................
作者:
走钓鱼去
时间:
2010-9-30 21:15
人多地方等人少时再去 才是正解
作者:
鱼不凡
时间:
2010-9-30 21:37
顶。。。。。。。。顶。。。。。。。。
作者:
哈鸟公社
时间:
2010-9-30 21:48
实在 成 马咧 !
作者:
阿牛啊
时间:
2010-9-30 22:12
说的不错,但有点缺NS18
作者:
黑大帅
时间:
2010-9-30 22:29
虫,大家要抵制啊。
作者:
东风
时间:
2010-9-30 22:37
..........
作者:
沣渭眼镜
时间:
2010-9-30 22:47
...........................................
作者:
长安钓客
时间:
2010-9-30 22:52
顶、、、、、、、、、、、
作者:
猫哥
时间:
2010-9-30 22:56
有点哈NS26
作者:
纯净水
时间:
2010-9-30 23:02
顶.........................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9-30 23:15
有些道理,国庆找个僻静的地方野钓
作者:
钓着看
时间:
2010-10-1 00:31
好方子。顶。。。。。。。。。。。。。。。。顶五十目
作者:
树荫下
时间:
2010-10-1 00:57
路过,帮顶
作者:
大漠
时间:
2010-10-1 01:18
实在人。。。。。
作者:
好好学习
时间:
2010-10-1 02:05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
我纵横网络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
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
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
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
作者:
转钓大鱼
时间:
2010-10-1 08:20
顶·············
作者:
ligaiming
时间:
2010-10-1 08:26
楼主说的太精辟了
作者:
小塘愚人
时间:
2010-10-1 08:49
楼主说的太精辟了
作者:
稳坐泰山
时间:
2010-10-1 10:04
顶.........................
作者:
LXX258369
时间:
2010-10-1 10:18
路过。。。。。。。。。。
作者:
沉鱼不落雁
时间:
2010-10-1 18:17
顶。。。。。。。。
作者:
缺水的鱼
时间:
2010-10-1 18:40
经典呀,说的实在,顶!但是用虫舍得是两回事,要的就是脸皮厚,你老板不让我用,我偷着用,乐呀!今天去毛窑园玩,几个用虫的就掉了不少鱼,我和多一半人飞回来的。。。。。。
作者:
黑白配
时间:
2010-10-1 19:10
顶。。。。。。。。。。。。。。。。。
作者:
哈松
时间:
2010-10-1 21:46
顶到80楼发杀鱼秘笈1!
作者:
掌声
时间:
2010-10-2 00:15
经典,精辟,说的很实际。
作者:
金刚鱼
时间:
2010-10-2 00:47
封杀红虫把···太讨厌了
作者:
八水
时间:
2010-10-2 12:52
这麽好的道理为什么我早不知道呢,谢谢了哈松!
作者:
小时
时间:
2010-10-2 17:40
已阅。。。。。。
作者:
热带鱼
时间:
2010-10-2 21:49
真真是个哈松.........
作者:
笠翁
时间:
2010-10-5 19:54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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