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钓鱼论坛
标题:
给市长信箱及市政府网上访投诉的两篇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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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时雨
时间:
2010-8-18 11:50
标题:
给市长信箱及市政府网上访投诉的两篇公开信
最近这两周因为工作忙碌,没机会去西安周边的池塘、河流进行垂钓活动。可心却时刻牵挂着钓友们在这些地方的一举一动,一同与钓友们分享着喜怒哀乐。最近在《西钓网》和群聊天网上看到一些咱们钓鱼人所痛恨的事情在不断发生着,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懑,斗胆给市长信箱和市政府网上访投诉了两篇公开信,其中一篇给市长信箱的公开信在昨天下午得到了回复。
这两篇公开信不论得到的回复是啥结果,只是为发泄一些愤懑的个人表现。
附:公开信内容如下
(1)市长信箱及回复
[attach]35310[/attach]
(2)正在受理中的投诉
[attach]35311[/attach]
作者:
小丸子
时间:
2010-8-18 12:00
好人。。。。。。。。。
作者:
小狗
时间:
2010-8-18 12:01
路过!!阅!!!热心人啊
作者:
青藏铁路
时间:
2010-8-18 12:03
支持!!!
作者:
洋钢筋
时间:
2010-8-18 12:03
好人。。。。。。。。。
等待市长严查
作者:
沣渭眼镜
时间:
2010-8-18 12:12
支持你!!!!
作者:
新人鱼
时间:
2010-8-18 12:15
支持!!!
作者:
看不懂漂
时间:
2010-8-18 12:17
支持。。。
作者:
树荫下
时间:
2010-8-18 12:35
坚决支持你的行动。。。。。。
作者:
进口烟民
时间:
2010-8-18 12:42
路过!!阅!!!热心人啊
作者:
寒江雪
时间:
2010-8-18 12:49
支持,这年头敢于说话的人不多。
作者:
zwy520jl
时间:
2010-8-18 13:23
大哥.看了你的帖子佩服,.我觉得应该在西安市公安局投诉一下,国家有规定的.抓住电鱼的一个罚5000啊
作者:
笑佛
时间:
2010-8-18 13:35
严查
严查
严查
作者:
学着钩鱼
时间:
2010-8-18 14:23
好帖。。。。要加精哟。。。。。。。。。。。。。。。。。顶起
作者:
树荫下
时间:
2010-8-18 14:27
可恶的电鱼着,破坏生态环境,政府职能部门确实要严管了。
作者:
转钓大鱼
时间:
2010-8-18 14:39
支持··············
作者:
朱罗纪
时间:
2010-8-18 14:48
顶起。。。。。。。。。。
作者:
ligaiming
时间:
2010-8-18 15:01
楼主做的好做的对,严重顶你!!!!!!
作者:
jtg2008
时间:
2010-8-18 15:08
好!好!好!!!!!!!!
作者:
神泣
时间:
2010-8-18 15:18
作者:
海洋
时间:
2010-8-18 15:23
支持。。。。。。西安要多些热心人
作者:
lmt101
时间:
2010-8-18 15:52
强力支持一哈
作者:
严实
时间:
2010-8-18 15:56
看过了,非常好,帮顶喽!
作者:
黑白配
时间:
2010-8-18 16:01
支持你!!!!
作者:
老来福
时间:
2010-8-18 16:53
保护环境是我们公民应尽责任,要珍惜呀!!!!!
作者:
deming
时间:
2010-8-18 16:59
网鱼也许合法,但电鱼是违法的
作者:
我是老麻雀
时间:
2010-8-18 17:06
好帖。。。。
作者:
十八木
时间:
2010-8-18 17:23
热心人啊热心人啊
作者:
matrox_MAX
时间:
2010-8-18 18:54
要小心跨省追击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8-18 20:08
《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非法所得,并处于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早已有明文规定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8-18 20:08
《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非法所得,并处于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早已有明文规定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8-18 20:10
电鱼之所以这么大危害,是因为凡是被电过的鱼就算没死,就算没被抓住,在醒来后也失去了了生育能力,所以在很多地方这种事情才被这么深恶痛绝,电鱼实际上就是在绝鱼的种。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
《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非法所得,并处于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8-18 20:13
电鱼之所以这么大危害,是因为凡是被电过的鱼就算没死,就算没被抓住,在醒来后也失去了了生育能力,所以在很多地方这种事情才被这么深恶痛绝,电鱼实际上就是在绝鱼的种。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
《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非法所得,并处于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以希望西安能尽快制定出适合当地地具体河流野生资源保护政策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8-18 20:14
电鱼之所以这么大危害,是因为凡是被电过的鱼就算没死,就算没被抓住,在醒来后也失去了了生育能力,所以在很多地方这种事情才被这么深恶痛绝,电鱼实际上就是在绝鱼的种。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性腺发育会受到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
《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非法所得,并处于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以希望西安能尽快制定出适合当地地具体河流野生资源保配套护政策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8-18 20:40
再看看沣河,今年遭受的破获似乎比灞河更加严重,电鱼,投毒,下网,已经使刚刚恢复的沣河很脆弱的鱼类资源大量减少,水质开始恶化,加之河道挖沙船昼夜工作,对河道破坏相当严重,更加恐怖的是最近有人竟然用大卡车把大量的生活垃圾往河道填埋,目前正值汛期,垃圾不但污染河道水质还阻碍泄洪,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赶紧管管!!
作者:
纯净水
时间:
2010-8-18 22:20
支持,这年头敢于说话的人不多。
作者:
摄影师
时间:
2010-8-18 22:49
虽然没用还是顶。。。。。
作者:
长安钓客
时间:
2010-8-18 23:13
顶、、、、、、、、、
作者:
谷时雨
时间:
2010-8-18 23:54
38#
鱼中垂钓
[quote]感谢鱼中垂钓和大家的支持,谢谢!去年我也在灞河拍下了乱到垃圾的图片,还去了华商报设投诉,虽然不知最后的结果如何,总是觉得投诉总比闷着好些。我想,咱们每一位热爱西安这片美丽沃土的人也都会支持这样的行动,绝对不会漠视我们的周边环境受到摧残
[attach]35328[/attach]
畜生们在河道里倒的旧海绵
[attach]35329[/attach]
河岸上的垃圾
作者:
爱钓
时间:
2010-8-19 00:21
41#
谷时雨
作者:
白开水
时间:
2010-8-19 07:48
。。。。。。。。。。。。。。。。。。。。。。。。。
。。。。。。。。。。。。
作者:
gxgh011
时间:
2010-8-19 08:36
顶。。。。。。。
作者:
鱼中垂钓
时间:
2010-8-19 11:20
本帖最后由 鱼中垂钓 于 2010-8-19 11:22 编辑
没什么,觉得只是叹息没有用,其实那些图片我也早已传给了一些政府媒体,只是想呼吁大家携手为环保做些事情!!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0-8-19 13:07
已阅,责令严办!
作者:
水杉
时间:
2010-8-19 13:57
作者:
沉鱼不落雁
时间:
2010-8-20 19:47
顶!!!!!!!
作者:
海啸
时间:
2010-8-22 09:23
顶。。。。
作者:
北极
时间:
2010-8-24 12:02
不知道能不能解决
作者:
空客380
时间:
2010-8-24 12:29
在中国,法律是制定了,可执行起来是很慢的
作者:
万事只须杯在手
时间:
2010-8-24 16:03
支持。。。。。。。。。
作者:
li123
时间:
2010-8-24 16:14
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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